承办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协调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和制度;负责实施市管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区审判、检察、审计机关党政干部和国有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区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受理对区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行政复议;对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对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全市社会审计组织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综合和成果统计; 组织经济责任审计的培训。
处 长:黄亚平
电 话:82938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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