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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 提供信息] 2006-6-28 11:46:3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下大决心增加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投资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信贷资金中的比重,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思路、新措施已初见成效。我区农村经济形势自2003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党的惠农政策效果显著。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面支持了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力度,为实现“减轻、规范、稳定”打好了基础。随着中央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三农”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但是,我们也看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三农”工作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审计工作如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作用是值得我们着重思考的问题。
一、认真搞好农业专项审计调查,摸清农业专项资金现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内涵。在目前和今后较长时间,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审计监督,集中反映农村的焦点、难点和盲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我们近年来的审计发现,农业资金来源渠道较多,资金性质复杂, 概括起来表现为“三多” 。一是层次多。在农业资金中有中央专项资金,也有省、市、区以及街场乡镇的项目配套资金;二是资金渠道多。资金中既有财政专项资金和金融政策贷款,也有单位、个体、农民自筹资金及其他引进资金;三是管理部门多。资金涉及的项目管理中,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生态、土地、民政等部门都在管理项目资金。目前农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一)、挤占、挪用、借用、滞留、拖欠支农专项资金,改变支农贷款资金投向现象较为普遍。(二)、未能按照农业生产的需要及时拨付农业生产专项资金,一些季节性强的农业项目受到影响。(三)、一些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存在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工程质量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四)、配套资金少或不到位。(五)、擅自变更资金计划用途,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
    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财政管理体制原因。区级财政自有财力十分有限,造成区级财政基本能够维持“吃饭”财政。虽然上级财政以转移支付方式将大部分财力划转到区级财政,但都属于专项资金,具有特定的用途,区级统筹财力的力度有限。在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的压力下,安排其它资金难免会捉襟见肘。
  (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支农支出资金不足。有的街乡镇财政运转困难,在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总量中,用于行政管理和部门事业费支出占有很大的比例,保工资运转是第一需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支农专项资金投入不得不减少。
  (三)、政府各部门管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职能交叉重叠。从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看,涉及政府财政部门、计划管理部门及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行业主管部门又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民政、科技等部门。这些部门的多头管理容易导致出现如下问题:一是同一类型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缺乏统筹整合和集中实施的效能,造成资金投入分散,难以形成集中资金办大事的效果,影响到建设项目投资效果。二是行业主管部门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普遍开展经营创收活动,这种政企不分的现象,既容易影响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发挥。
  (四)、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自身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都依赖于上级财力,部分单位想方设法争取项目,取得资金。一旦争取资金成功,项目的管理就会出现问题,如挪用资金弥补机关经费不足,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财政支农工程项目没有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机制,缺乏一整套全程的监控措施。
    二、全面开展农业专项资金审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一)、转变观念,加强和深化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因为农业和农村问题仍然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重要工作,加强对农业资金的审计监督是我们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要树立对“三农”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通过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为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服务。一是要抓住资金源头,从“大”处做文章。要按资金流向进行审计, 督促按期足额拨付资金。比如,近年来农村税费改革资金使用的怎么样,效果如何,农民是否得到了实惠;直补农民的种粮资金使用的如何,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的问题,都需要审计。二是要抓资金的流向和最终使用点,在“细”上下工夫。对各种专项资金,要按照使用范围和资金流向跟踪,审计中对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重点监督。三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计检查,抓“亮点”。通过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查处有无擅自变更项目计划、虚报冒领项目工程资金和截留挪用支农资金的问题。四是加大对农业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对出现普遍性、典型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要从政策的高度去反映。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现有财政管理体制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把握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情况、结构变化和投向变化,全面反映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现状,区委区政府规范各部门职责权限,制定农业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等农业宏观政策提供依据。
  (二)、与时俱进,逐步探索农业效益审计的新路子。审计的重点不应只停留在监督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拨付和支出的真实性、及时性方面,审计的目标也不应只定位在真实性、合法性上,要逐步加大农业效益审计的分量。一是在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向绩效审计领域延伸。二是与时俱进、不断转变观念,改进审计方法,实现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工程预决算审计,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的“两个转变”。把违纪违规资金控制在最小限度,充分发挥农业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实事求是地处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农业资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审计界定上,对有明确具体政策规定的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处理;对没有具体政策规定的,要以 “三个有利于 ” 为标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分析,做出衡量判断,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处理意见,目的是搞好整改,加强管理;对政策规定不完善或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要进行客观分析,摸清情况,以审计简报、专题报告的形式如实上报反映,以利于问题的明确和统筹解决。
    (三)、抓住重点,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的执行及落实情况的审计,不断反映农业和农村中出现的新问题。农业专项资金审计,除了真实合法性审计外,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监督检查国家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通过大量的审计调查,充分了解农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制定和调整农业政策提供依据。同时,要利用审计部门的工作资源和熟悉政策优势,向有关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农业项目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快农业政策的落实,不搞“一刀切”,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实事求是办农业。
    (四)、落实责任,加强对有关农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其依法行政、服务三农密切农村党群关系。
  (五)、建立长效机制,立足“审、帮、促 ”,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审计查处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促进加强管理,关键和重点是促使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从根源上帮助找原因、查漏洞,尽量减少资金运行中的跑冒滴漏。
 
2006-6-28 11: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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