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7月20日下午,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审计局召开会议,听取区审计局局长胡正全同志关于我区200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区委副书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延介同志在充分肯定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绩的同时,对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魏建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德义,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会议认为:区审计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在审计内容上,以责任人的职责范围为依据,下审一级。把二级单位的审计纳入被审计对象的审计范围,以资金流向为主线,跟踪核实,以查出的问题为依据,评价责任;二是关注资金使用效益,对领导任期内实施的决策和基本建设投资,加大审计和评价力度;三是通过对资金运转的审计,进一步促进民主理财、集体决策机制的建立、健全。
会议决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江夏区经济责任审计,使该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印发《江夏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江夏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和评价标准》、《江夏区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督办制度》、《江夏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运用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机制作用,加强成员单位的联系协作。为便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决定刻制“武汉市江夏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公章各一枚。同时,相关成员单位指定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