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干部职工:
我局作为“最佳省级文明单位”,要贯彻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四城同创”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市决定申报全国文明城市。中央和省检查验收组已开始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和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其中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考察市民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知晓率是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知晓率不仅决定我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能否成功,而且晓率不达标的文明单位将被取消文明单位称号。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前段学习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明指南》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为巩固和提高我局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现将市民应知晓的争创内容概括如下,希望仔细阅读,牢记在心,做到文明创建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为提升武汉城市文明形象,建设和谐美好家园而努力奋斗!
一、 四城同创的内容
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
单位所在江岸区:争创省级文明专区。
我局:巩固和提高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水平。
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三、八荣八耻的内容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四、我市全国道德模范:
吴天祥、黄来女
五、武汉城市精神
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崇尚文明、兼收并蓄
六、市民的三项承诺
不乱吐乱丢、不乱穿马路、不说脏粗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