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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8年第1号
(2008年1月9日公告)
[武汉市审计局 提供信息] 2008-1-9 17:30:40

  2007年9月25日,市审计局刘金萍局长受市政府委托向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作了《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市政府按照《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审计整改的指导思想上,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义,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关注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公平;立足于审,着眼于帮,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全面进行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刘龙成副主任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听取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汇报,结合行政执法检查抽查了部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
  一、领导重视,措施具体,围绕发展抓整改
市政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不断解放思想,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李宪生市长指出,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要,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督办,积极整改。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的严重违纪问题,有关单位要举一反三,严肃查处。并着重强调,我市成为“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以后,全市将进入新一轮大发展的时期,要抢抓发展的机遇。审计机关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正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市政府还召开全市审计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雷厉风行,围绕发展抓整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认真研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把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不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财政部门要不断更新理财观念,加强财源建设,加大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重点做好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土地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强化支出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重改善民生,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支持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重点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加大对城市基础建设的投入,创新城市建设机制。继续全面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等项改革;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市地税部门要深入研究和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分析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对我市财政收入和经济运行的影响,积极依托经济快速发展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持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收入目标、征管质量和三级税源管理相结合的质量考核方式;建立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制度,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落实到税收工作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坚持健全征管、稽查联系体制,管查互动,查改结合,堵塞税收漏洞,推动征管质量不断提高;更新纳税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三)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围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审计部门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把好关,为人大加强监督当好参谋。更加关注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规范管理;更加关注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更加关注社会和谐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完善;更加关注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利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惠农政策的落实;更加关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和执政能力的提高。推进审计工作由收支并重向强化支出及效益的转变,由查出问题向查处与督促整改转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财政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切实增强依法理财意识,建立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创新的工作机制。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反映出我市少数部门和单位还存在执行财经法规政策的观念和意识不强,依法理财的水平还不高。市政府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以财经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遏制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发生。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工作,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切实完善管办分离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武汉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市劳动社保、地税、财政、工商局联合发文,规范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行为,提出六项整改措施,建立稽查、核定、劳动监察整体联动机制,核实核准企业参保人数和征缴基数,夯实社保征缴基础工作。市国资委着力打造一批优势企业集团,培植利润增长点;抓紧实施企业改制攻坚的各项工作;构建不良资产处置、资源整合、产业孵化器三大平台,通过各方筹措资金,实现企业收益增长的良性循环。市供销合作总社围绕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采取五项整改措施,理顺产权关系,调整经营结构,健全内控机制,注重防范风险。市司法局从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六个方面强化局机关及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管,建立机关财务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市档案局制定了《武汉市档案局支出审批制度》和《武汉市档案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行政行为。
  二、责任明确,逐项落实,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2个问题,已经整改20个,正在整改的2个。整改金额占全部违规金额的96.9%,其中: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8698.0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828.07万元,拨付滞拨财政资金4196.27万元,调账整改资金29838.91万元,其他方式整改资金37737.62万元。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3人。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13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上级固定性转移支付收入及相应支出未纳入预算草案的问题。市政府在部署2008年预算编制工作时,明确要求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市财政局在编制2008年预算的工作中,已将上级固定性转移支付收入及支出全部纳入市级预算编制草案之中。
   2.关于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不够严格的问题。市地税局加大催缴入库力度,至11月底,房地产企业和项目欠缴的营业税已组织入库22172.65万元。同时市地税局组织对54个房地产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已完成清算的项目已全额入库。
   3. 关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进行管理的问题。目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已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纳入市级,实行全市统一管理。
   4.关于有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较粗的问题。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与开发区经发局在汇编2008年科技三项费用预算草案时,细化科技三项费用预算编制内容,已将科技三项费用细化到项目和单位。
   5.关于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在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 200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管理任务圆满完成,市政府已对2007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批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国资委责成相关企业认真整改,对上年度部分企业应缴未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今年收入一并上缴。同时,为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行为,市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收益收缴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将收入上缴与经营者业绩考核挂钩;进一步作好政策宣传,提高出资企业主动申报上缴的意识;探索建立“季度预缴、年终结算”的收益收缴方式,强化收缴力度。
   6.关于部分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责成相关区财政部门查找原因,积极整改, 5个区未及时拨付2006年度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4196.2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的问题。市文化局、市司法局等4个部门对未纳入财务管理的收支进行了清理,并按资金结余情况和收支性质进行了整改。至11月底,4个部门及所属单位上缴市财政416.62万元;纳入二级单位财务管理,转作事业专项结余资金520.54万元。对用于单位支出的资金1624.73万元,按收入性质予以规范,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到部门预算之中。
   2.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资产核算不实的问题。至11月底,市民宗委等6个部门办公用房共4处,金额16010.37万元已入固定资产账;一处办公用房正在办理决算手续,一处办公用房正在办理房产证,金额共计1288.03万元。未入账办公设备68.82万元已全部纳入账内管理。银行核销的债权1014.99万元,有关单位已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转增国有资本金。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市劳教局、市国资委等部门通过清理,目前已收回违规使用的资金70万元,理顺资金使用渠道调整账务105.93万元。对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预算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4.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档案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对报销手续不全的支出进行了清理,重新予以审查,补办各项手续。对应销未销的银行账户已办理了销户手续,将资金转入财政专户管理。
   5.关于个别单位违规理财的问题。对市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属单位违规理财的问题,已移交市纪委进行处理,目前该案正在查处之中。市政府责成相关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摸清债务单位基本情况,运法律手段,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加强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安全,中心建立和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各项投资活动的可行性论证工作,保证投资理财活动的安全增值和效益。
   6.关于个别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问题。对个别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2007年4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市劳教局所属汉阳劳教所生活科原出纳员夏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市劳教局针对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内部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制定并完善了专项经费使用及核算等3项管理制度。
  (三)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提前收取土地增值收益的问题。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于9月,为武汉江厦房地产公司住宅项目集体用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手续,分别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建设厅,已获批准并发布了土地征用公告。
   2.关于部分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工社会保险的问题。李宪生市长责成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限期整改,并拿出解决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加强社会保险费欠费催缴工作,今年前三季度共追缴以前年度历年欠费35210万元。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督促下,除1户停产特困企业外,42户企业为363名合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1455名合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3943名合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
   3.关于部分乡镇出现新的债务的问题。乡镇债务审计是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交叉审计项目。目前,省审计厅正在对全省乡镇债务审计调查情况向省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审计整改将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出发,按照省政府审定后的意见和决定统一执行。
   4.关于部分村民存在双重参保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针对完成“城中村”改造的村民的特殊情况,既保障“城中村”改造的村民享有社会医疗保障,又避免重复参保,浪费社会保障资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决定从2008年起,认真清理,严格核定参保人员身份,对完成“城中村”改造的村民规定只参加一种社会医疗保障。
  (四)市属企业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收入、成本核算不实的问题。市供销资产经营公司下属银鹏纺棉公司冲减了虚列投资收入222.1万元,农资物流公司少计滞纳金、违约金、租赁收入1607.42万元,中南金贸公司少计处置房产及旧货收入3073.14万元,已按有关政策,统一进行账务处理。武汉旅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8日,收回代付的职工个人所得税9.24万元。
   2.关于部分房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问题。市港航管理局、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已分别将1920.64万元和255.73万元的办公用房、还建房按照决算审定价值记入固定资产账。
   3.关于市供销资产经营公司低价处置资产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问题。市审计局已移送市纪检监察部门,现对相关责任人正按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五)政府投资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问题。武汉医疗救治中心项目批准概算安排的资金来源中土地置换资金15045万元,截止11月底,到位12012.58万元。目前,1500万元置换资金市财政局正在办理审核拨付手续。剩下的置换资金来源已明确从市结核病医院土地置换资金中解决。目前工程已进行到设备安装及市政道路、绿化等施工阶段。
   2.关于基本建设程序、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其中:5个项目建设单位已按规定补办了相关建设手续,个别不合规的合同条款进行了修订;武汉体育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对项目合同进行了调整,预付工程款已按规定扣回;武汉中环线南段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已按核算规则调增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341.39万元,按费用分配原则对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505.93万元进行了合理分摊。
   3.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的问题。新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阳逻陈家冲垃圾处理场项目拆迁补偿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已责成阳逻街财政所归还了被挪用的征地拆迁补偿费1329.8万元,目前,征地拆迁农民应得的各项补偿资金已全部补偿到位。对于挪用其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700.6万元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已经调整资金渠道,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新洲区纪委还对阳逻街办事处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已立案查处。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措施
  从200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看,绝大部分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但由于部分企业在深化改革,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面临体制、机制的原因,特别是历史包袱沉重等困难,少数问题的整改仍然有一个过程。
  一是关于部分房地产企业税款未及时入库的问题。对未及时入库的税款3368.5万元,市地税局正在逐户核实,制定压欠计划,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抓紧催收。
  二是关于部分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问题。对于部分企业由于体制或历史等原因,目前企业经营困难,亏损严重,未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强化措施,促进相关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落实。
  市政府将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把改革创新贯穿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各个环节,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加快改革步伐,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公平、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抢抓“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新机遇。充分发挥改革试验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规划,调整布局,统筹城乡,促进以武汉为中心的城市圈建设,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增长点。
  ——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财税政策工具和财政抉择方式,实现机制创新;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制度创新;整合各类财政资源,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管理创新;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模式和监管机制,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实现了财政运行机制创新。
  ——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加大对投资决策、设计、施工、造价、监理等部门和单位的约束,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力度,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进一步加强各项财政资金监管,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完善各项涉及民生资金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评估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市属重点企业。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现代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竞争力。

2008-1-9 17: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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