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政务公开 法律法规 审计动态 审计风采 审计信息化 审计论坛 内审服务 区级审计  
 
 
>>>当前位置:首页-->审计论坛-->教你两招-->理论探索-->正文
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提供信息] 2008-2-29 9:06:02
 

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提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之一。财政资金投入的使用效果如何,建设中有哪些具体问题,这些问题的原因所在,领导十分关注,社会公众热议。本文通过深入、细致审计,跟踪到建设项目,座谈在田间地头所取得的真凭实据,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可行的审计建议,服务了领导决策。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主要问题及原因   对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下发后,各地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为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在2005——2006年度纷纷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试点。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新农村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最近,我们对2005——2006年度农村家园建设项目(试点)进行就地审计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新农村建设得到了政府各部门的积极响应和广大试点村农民热烈欢迎。村委会精心组织,农民群策群力。试点村能够达到路通、水通、信息通,完成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绿化环境等建设,饮水安全得到了保证,改变了人畜混居、脏乱不堪的旧面貌。一个整洁有序、村风文明的新农村悄然呈现。水利设施的扩建和维护,有线电视、村民多用途活动场所的改建等基础性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的生产条件、增强了现代农民的信息观念,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从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情况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医务室、五保户集中供养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让农民得到了实惠,使年老体弱的村民得到关爱。试点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占村人口的90%;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老人达100%。随着试点村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巨大作用,加快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宏伟目标的早日实现。

但是,在审计调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试点村致富门道思路不清晰、主导产业不明晰;涉及农业命脉的水利设施建设、维护投入不够,“旱不能灌、涝不能排”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其后的期维护、管理得不到有效保证等,有待进一步研究、改进。

一、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计划与实际脱节

1、项目建设计划内容与实际不符。审计调查发现,近两年农村家园建设项目的试点村在项目申报、确定建设内容时,并未按规定征求农户意见做到公开、公示,区、乡镇街家园办也没有实地认真审核,造成项目批复与实际实施有出入。

2、自然湾之间项目建设不平衡。部分试点村在建设农村家园时,以23个自然湾或者小队为重点建设对象,投资比重较大,而其他自然湾或者小队只是“蜻蜓点水”,甚至有的自然湾或者小队一分钱都没有投入。

3、道路建设与改善其他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比例失衡。根据试点村提供的投资完成数据和审计实地调查情况,道路建设实际投资额比计划投资普遍增加;而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的实际投资比计划减少;“四改”建设实际投资额则明显不足。

4、部分项目建设虎头蛇尾,工程建设质量堪忧。审计调查发现,一是部分试点村因资金紧张(部分资金用于道路建设)没有按计划对塘、堰进行改、扩建,改造和维修的机站没有通电和相应配套管道,甚至无抽水设备,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道路建设未按标准实施,存在偷工减料行为。实地查看,有的道路已出现断裂现象。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失控。

1、项目资金未做到封闭运行,报账制管理形同虚设。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一是项目资金实行“三专一封闭”管理;二是各乡镇街财政所开设专户负责核算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乡镇街自筹资金以及本级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资金;三是实行报账制管理。但是,审计调查情况表明:绝大多数村均未按规定执行,而是将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以预付款形式拨付到试点村或者乡镇街家园办,由其掌握使用。

2、项目计划的变更,形成财政资金缺口。某区2005年度农村家园建设项目计划安排财政资金××××万元,但计划变更后需要增补财政资金×××万元,才能按计划将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形成资金缺口的原因是:一是随意调剂;二是不顾承受能力增加建设项目;三是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

3、上级资金拨付不及时,基层政府自筹资金不能到位。近两年来,农村家园建设项目财政资金拨付比例较低,截止审计时止,项目已通过验收,到账上级拨入的财政资金只占计划的66.88%,基层政府自筹资金基本落空。由于财政资金的拨付率和自筹资金到位率低,影响了项目建设。

4、挤占、挪用农村家园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部分乡镇街及村委会挤占挪用家园建设专项资金××万元。

5、存在损失浪费的问题。审计调查发现部分试点村在实施农村家园建设项目过程中,计划外增加项目投资×××万元,其中因搞形象工程,拆除重建,导致损失浪费建设资金××万元。

(三)建成的项目后期管理乏力

1、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投资新建与后期管理、维护已迫在眉睫。在农村家园建设项目中,新修建的基础设施投资较大,而随之带来的是后期的管理问题。农村转移支付后,村级财力有限,其后期道路、水利设施、绿化的管理和养护资金无来源。经实地审计调查发现:已有6个试点村的树木已有不同程度的毁坏;3个试点村新修的道路已经破损。

2、村容、村貌的管理亟待完善。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怎么处理没有通盘考虑,出现了前建后脏的状况。在审计调查过程中,投资新建的牛棚,牛粪堆成山或沿路随处可见;有的湾村由于污水横流、垃圾成山,老鼠乱串、苍蝇飞舞,直接威胁村民的健康。

3、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门道不明晰。审计调查情况表明:为了农民增收致富而投资的只有一个村,共投入资金45万元,用于发展养殖基地。其余农村家园建设试点村只强调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明晰农民增收致富的对策和渠道,农民对如何发展生产感到茫然。有些试点村虽然有调整村级经济结构的思路,但没有资金和能力运行。尤其是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十分脆弱,农业生产靠天收的被动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4、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任重道远。试点村在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计划时只注重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等硬件设施建设,没有考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岗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既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以上种种问题的出现决非偶然,既有农村长期积累的问题和矛盾,也有随着新农村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它实际也表明了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目前在新农村试点的建设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但需要我们去发现、分析和总结,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对策,以利于后一步全面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究其原因:

(一)基层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存在误区。当前的试点村建设中,农村基层干部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国家拨点钱修水库、建公路、修房屋,搞点基础设施建设就完事。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一是急于求成。某些村脱离本村实际,对制定规划、解决问题、完善措施等研究不够,重建设、轻管理,重眼前、轻长远,仿佛新农村建设已经建成。二是“一刀切”。在建设过程中,村干部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更没有尊重群众意愿,选择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在资金拮据的情况下,如本来村里基础设施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水源的保证问题,但还是坚持搞“四通四改”,没有结合本村实际。三是忽视农业生产发展条件的改善。四是想办法要钱。为争项目、争资金,“哪里简单抓哪里”,“哪里领导重视就搞哪里。”

(二)统筹城乡、实现一体化发展的规划滞后。从试点村的建设情况看,村庄的规划落后,有的村庄没有规划。即便有些村庄已经编制了规划,但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如新修的路只能行人,不能走车。从目前的基础设施规划方面看,是一个村一个规划,已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不仅使得本来不足的资金分散,缺乏整体效应,而且容易导致重复建设,最终造成浪费。实事求是的说,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农业规模效益战略的逐步实施,“今天的建设成绩可能成为明天发展的障碍。”

(三)农民在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地位不明显。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一方面由于农民的整体素质,加上多年来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组织发展滞后,村民成为无组织的群体之一,目前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下来的老人、妇女较多,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守住自己承包的土地,这些人很难担负起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重任;另一方面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没有尊重农民意愿情况。导致村民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是政府的事情、村干部的事情,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更有甚者,对建设成果不对自己“胃口”或多少影响自己方便的,竟然恶意破坏。

三、解决问题的主要对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急于求成。因此,我们认为,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否则,新农村建设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在发挥特色和优势上动脑筋,开拓市场上下功夫,形成强村富民的发展格局,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三农”政策“多予少取放活”的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因此,新农村建设应当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示范引路;政府支持、农民建设的原则,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全面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有各自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计划管理要坚持规划先行,逐步整村推进,结合自然山水资源,做到因地制宜,群众认可、满意。特别是涉及农业命脉的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布局。在现阶段,尤其要解决好本地区全局性的水利设施的改造,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抗预自然灾害能力,以解决发展农业靠天收的被动局面。

(二)抓住机遇,整合财力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利用农村家园建设行动契机,把财政支农资金、农发资金、农财项目资金等涉农资金集中使用,统筹兼顾,重点向实施农村家园建设的村倾斜,指导试点村进行村级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发挥各村优势,突出特色,寻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增收渠道。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应积极提供致富信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只有农民富裕,才能支撑真正意义的新农村,才能巩固农村家园建设成果。

(三)强化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保证专项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严格执行“三专一封闭”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财务活动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维护资金安全。同时要自觉地遵守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更不得套取专项资金用于非项目开支。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健全制度,加强控制,实行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围绕中心,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应坚持量力而行,积极筹集资金,绝不能举债建设,增加村级集体和农民负担。

(四)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新农村建设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形成农村家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已完成的农村家园建设项目登记造册,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建议各级政府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财政预算安排、乡镇街配套的方式筹集资金,对道路、水利、牛圈等基础设施定期进行养护和维修,以保证其发挥长远效益。

(五)广泛宣传,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家园建设的主人。农村的发展需要千千万万个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农民。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泛宣传中央的“三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政府支持、农民建设”的原则,明确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只有农民各项素质提高了,农村家园才能建设得更加美丽、社会和谐。

 

  作者单位 武汉市江夏区审计局 胡正全  朱德华  吴 军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2008-2-29 9:06:02
 
返回前一页 发送给好友 打印 关闭
相关评论: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武汉市审计局信息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263号 邮编:430012
联系电话:027-82938288  E-mail:webmaster@whaudit.gov.cn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武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