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审计局 张德忠 刘赟
基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审计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十多年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此普遍予以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审计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笔者通过调查,认为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宣传教育不扎实,思想认识不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发展,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项目多人少的矛盾相对来说较为突出。有些审计机关在宣传方面做得不够,致使少数审计人员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有些领导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审计工作上,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此项工作安排不力,措施也不到位,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等现象。而有的中层干部认为,自己只是普通的党员干部,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干好自己的审计工作就行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的事,与已无关。正因为上至领导下至少数人员对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到位,以致出现该管不管、该严不严的现象。
(二)责任目标及考核方法不明确。
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以来,大多数审计机关的做法,都是每年都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是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基本上都是上行下效,照抄照搬上级的相关规定,没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目前所签订的责任书中没有规定相应的考核方法或者考核方法不明确,在现实中有的是责任书一签了之,根本就没有进行考核;有的由于照般照抄上级机关的做法,脱离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考核内容空洞,无法进行考核。
(三)制度建设不落实。
加强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队伍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证。只有建立健全有关廉政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靠制度去约束和管理审计人员,才能使审计人员自觉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有的基层审计机关领导对有关党风廉政规定仅限于上面怎么讲,我也怎么讲,不关心制度建设,把制定制度看成一种形式,更谈不上检查落实和执行监督了。甚至对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一些工作往往以事务繁忙、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为由,把工作和责任推到纪检监察部门身上,形成“两张皮”现象。
二、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坚持“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发展审计事业关键在人”的指导思想,树立“拒腐蚀永不沾”的理念。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引导审计人员时刻做到“重品行、讲党性、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做到忠于职守,勤政为民,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遵守廉洁从审的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示范教育,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作用,并通过剖析反面典型的沦落轨迹,特别是违法违纪原因,使大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注意把被动式、灌输式教育改变为渐进式和渗透式教育,做到干部群众乐于参与、容易接受,提高教育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筑审计机关廉政工作体系。
把建设审计机关廉政工作体系作为加强审计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审计人员,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人员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义务,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把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查找自身问题结合起来;把为审计科学发展提供服务保证与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明确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更加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查找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以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当前,审计机关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任务,逐步建立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三)建立健全审计廉政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把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一是建立廉政建设三级责任制,对领导班子和个人、中层干部、审计组长三级的廉政建设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树立全员抓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审计组长负责制,要求审计组组长必须做到:进点前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进点后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纪律;审计期间带领全组人员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审计结束回机关后,向分管领导和纪检组报告廉政情况。三是组织力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切实实落实到人到位,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干部考核目标内容,平时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每半年开展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年终进行干部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四)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
一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权力的监督。深化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促进提高预算执行的水平和效果。二是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审计。开展工程决算审计或全程跟踪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不廉洁的问题发生。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审计发现的重大经济损失作为责任追究的内容之一。经济责任审计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依据。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可以发现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能够把一些消极腐败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展成为违法违纪案件,可以总结出在哪些环节上、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样的问题上领导干部容易犯错误,防患于未然,可以发现在体制、机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落到实处,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的重要前提。党风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和“生命线”,审计机关作为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必须把廉政建设贯穿审计工作的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为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提供有力保证。 |